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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2009-2020 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備17005321號-1發布時間:2021-03-10
土壤自行監測企業看過來!
近日,浙江省生態環境廳[2021]1號文件印發《2021年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要點的通知》,要求充分運用土壤污染詳查成果,加強涉土重點排污單位源頭防控,全面落實隱患排查、用地自行監測和特征污染物排放報告等法定責任,推動污染地塊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實施“一地一策”精準治理,推動落實重點地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
早在 2016年5月,國務院就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指出:“嚴控工礦污染。加強日常環境監管。各地要根據工礦企業分布和污染排放情況,確定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實行動態更新,并向社會公布。列入名單的企業每年要自行對其用地進行土壤環境監測,結果向社會公開。有關環境保護部門要定期對重點監管企業和工業園區周邊開展監測,數據及時上傳全國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結果作為環境執法和風險預警的重要依據。”
2019年10月國家生態環境部《關于進一步穩妥推進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的通知》中對有關要求進行明確,要求土壤環境重點監管單位應當依法開展土壤與地表水自行監測。對企業用地土壤環境監測的要求明確,分為以企業為主體的自行監測和以環境保護部門為主體的對重點監管企業和工業園區的監測。
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洞察市場需求,加大軟硬件設施投入,夯實技術團隊,提升技術能力。公司檢測能力涵蓋職業衛生工作場所、環境空氣和廢氣、水和廢水、生活飲用水、土壤及固廢、噪聲、加油等領域,單獨組建的土固部具有豐富的政府、園區及企業土壤咨詢類項目服務經驗。僅2020年就完成十余家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承接的全國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衢州地區18家企業采樣工作中,一共6次市級現場質控,4次省級現場質控,1次國家級現場質控,6次市級資料質控,3次省級資料質控,2次國家級資料質控全部一次通過。
業務流程見下圖: